福建公布首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据了解,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二是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三是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四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郭奇表示,不少非法社会组织在活动中打着“中国”“国际”等字头、冒用国家机关名义进行敛财,给群众带来财产损失,也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今年4月以来,福建省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部署,在各地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摸排整治工作,落实社会举 线索,对相关社会组织进行约谈、劝散和立案调查,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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