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到位

随着商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两区六县”中心城区规划区面积增加,城市规模、城市功能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已很难适应环境现状及新形势下声环境管理的要求。因此,重新调整和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年初,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总体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商洛市绿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划分了商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编制了《商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并通过了商洛高新区、商州区、市直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技术审查。这是继2010年对我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之后,首次进行的调整划分。本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规划区,总面积66.4km2,比2010年划分总面积44.25km2多22.15km2。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1类声环境功能区12.86km2,2类声环境功能区43.26km2,3类声环境功能区10.3km2,暂不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

该方案的实施,必将对促进商洛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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