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5月14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昨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
根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具体目标,到 2025 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70 万吨/日左右;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按照分类类别合理布局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加快老旧分类收集设施改造,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确保设施设置规范、干净整洁。同时,加大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发展规划》要求,各地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数量、种类等情况,综合考虑环保要求、技术水平、区域协作等因素,推动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性强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同时,加强风险管控,有害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交由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此外,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填埋处理、厨余处理等污染防控关键节点,进一步摸排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监管全过程,健全监测监管 络体系,依托大数据、物联 、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加快建设全过程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智能终端感知设备进行数据采集,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的监控能力、预警能力、溯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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