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生态环境保护室召开全市学习高检院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暨公益诉讼工作研讨会

1月30日,市院生态环境保护室通过检委会案件讨论系统召开了全市学习高检院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暨公益诉讼工作研讨会。会议学习研讨了高检院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交流了学习体会,并对2019年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展望和交流。市院党组成员谢陆臻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院生态环境保护室主任张黔生对交流发言作点评,会议由市院生态环境保护室副主任陈手千主持。各基层院公益诉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以及市院生态环境保护室其他干警参加了会议。

参会交流人员均表示,高检院第十三批发布的三个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对于公益诉讼办案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意义,选取的案例非常典型,明确了行政机关不依法全面履职的具体涵义和判断标准,指明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维护公益的法治意义,彰显了公益诉讼对于检察机关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殊使命。

市院党组成员谢陆臻作会议总结讲话,他指出2019年公益诉讼工作要做到:“三到位”。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我们检察机关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二要压实责任到位。公益诉讼尤其要有担当和作为,通过办案来体现有为才有位,逐步解决事多人少、监督手段乏力等困难和问题。三要组织保障到位。业务上要多钻研,增强学习力,边学边干,促进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还可以采取上下一体化办案团队等方式,解决办案力量薄弱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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