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贪图一时之利,渣土证正在办,还没有办下来,车子就上路运输了。这确实是一个深刻的教训。”陈某说到,她表示她们公司最近换了一批新车,正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但是审批下来需要一段时间,为了贪图一时之利,有车子在没有拿到证就上路运输了。她们公司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这项行为的错误,以后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分局民警介绍,陈某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将给予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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