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推行生活垃圾“持证”倾倒

近日,环卫处针对城区各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学校、超市)办公和住宅楼推行“持证”倾倒生活垃圾制,并开始统一办理生活垃圾《准倒证》。倾倒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需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据原件或复印件至汝州市丹阳西路环卫处征收办公室三楼进行申办。

我市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垃圾中转站类型有转臂站、航吊站、压缩站、贝格曼箱体等。中转站实行一站一管理员的制度,要求管理员每天要对中转站内进行消杀、冲刷和清理。环卫处在办理垃圾准倒证时将垃圾进行合理分流,安排在就近的压缩站和贝格曼站,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车辆转运成本和垃圾种类管控,减轻居民区比较集中的垃圾中转站的承受压力,更好地做到日产日清。

通过健康有序地推行生活垃圾准倒证制度,有效的提高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一是能及时发现未交费单位或个人增加收费资源;二是能督促被征收人能及时续交下一期的费用;三是加强了中转站的管理,杜绝了私拉乱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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