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狠抓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全面形成,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保证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建立了省级牵头、市级监管、多部门配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将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 ,全面落实“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主体责任。
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的日常监督管理,建设完成颗粒物手工比对滤膜称重中心、臭氧量值溯源传递实验室等,从技术上有效保证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建设完成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络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控管理从“人管”到“机管”的转变,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溯源提供了保障。依托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对全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各类环境监测过程进行实时化、 络化、自动化和可视化的质控管理;建立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将实验室业务流程和监测仪器、实验设备、化学试剂等资源进行有效关联,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组织开展全省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进一步规范监测操作程序,提升环境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严格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 一起,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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