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堆放垃圾13余年,隔壁邻居叫苦不迭,历经民事一审、二审、行政一审、执行……面对成堆如山的垃圾,如何才能案结事了?
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法院行政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着眼点和落脚点,为该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包头市固阳县某小区居民刘某从2009年起因与开发商有民事纠纷,故将捡拾的垃圾堆放于小区绿地,并在小区内种植农作物、养鸡、养狗,每到夏季,垃圾散发腐味,蚊蝇乱飞,蛆虫满地,臭味弥漫,小区绿地变为细菌发源地。周围邻居不堪其扰,多次找物业反映情况,要求物业对其行为进行制止。物业曾多次上门劝说老人,但老人拒不听劝。
2014年9月份,刘某堆放的垃圾失火,幸被及时发现,由固阳县消防大队扑灭。事后刘某仍不清理垃圾,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均未得到解决,直至2022年6月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之日垃圾仍堆放如山。
后承办法官张利敏了解到此情况,专程驱车70余公里前往现场查看,并与刘某促膝长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刘某基于对法官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感动,最终极积配合,将垃圾全部清理,清运完成后,居民们都拍手叫好,使十三年致老百姓怨声载道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最终撤诉处理,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益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社会治理中的堵点、盲点、难点等问题,达茂旗人民法院将更好发挥公益诉讼作为社会协同治理的助推器和催化剂作用,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守护好老百姓的美好生活。
(刘育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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