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本是好友相聚表现唱功的休闲场所,但这6名男子却不展歌喉展武功,用垃圾铲、木条、灭火器上演全武行。哪想到这起“巅峰之战”的缘由,竟起因“争风吃醋”……
8月16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聚众斗殴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苏恒光、陈昌锦、刘家良、麦康文、毛东、冯满钊犯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五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1年1月11日6时许,被告人苏恒光等十多人在平南县城某KTV包厢内唱歌喝酒,在另一包厢的被告人陈昌锦、刘家良、麦康文、毛东等人经过所在的包厢时,见到该包厢内有其相识的一女子,想将该女子带走。
苏恒光见到后觉得对方到他们包厢带走他们约来的女孩子,就出言制止,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冲突,并持啤酒瓶、垃圾铲、木条、灭火器等物品或以拳脚互相斗殴,混战中造成苏恒光、毛东、朱振宇、冯满钊及胡某(女)等人轻微伤。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苏恒光、陈昌锦、刘家良、麦康文、毛东、冯满钊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斗殴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苏恒光、陈昌锦、刘家良、麦康文、毛东、冯满钊结伙械斗,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六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聚众斗殴。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潇湘晨 综合平南法院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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