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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搜黑龙江( hlj.chinaso.com )讯 近日,有 友问政,某些商铺产生的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评定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执行的是怎样的标准,大庆市环境保护局给出了具体答复,我们一起来看看:
友“居民010”问政:
大庆市一些居民区毗邻商铺,商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噪音影响以居住、文教为主的场所人群,请问权责部门,评定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是执行《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还是执行商铺相关的排放标准,请给出居民区声环境质量的标准值具体是多少?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回复如下:
我国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296-2008)标准共分为五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环境噪声的限值昼间为55dB,夜间为45dB,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环境噪声的限值昼间为60dB,夜间为50dB。(“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中规定了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法法。本标准试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该标准中0-4类区域划分与《声环境质量标准》一致,它的排放标准与《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标准一致。如果商业经营活动中噪声排放超标,那么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也一定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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