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好垃圾也是大事

□邓娴

《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月5日正式公布,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各个环节,全方位进行了规范。

垃圾处置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又和生产生活环境紧密相连。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的产生量迅速增长,处置不当会带来很大危害,比如,各种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倒入下水道的餐厨垃圾造成拥堵。我市也曾集中精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出台了《安阳市2018—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市城区42个小区5万余户居民正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对违规乱倒餐厨垃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一系列行动的带动下,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市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意识得到提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生活垃圾混着投放、混着收集、混着运输的现象依然存在。

即将施行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给各地的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该《办法》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对责任单位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而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最高处5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按照该《办法》规定做好各种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是一件大事,也是难事。

按照《办法》规定落实好各项工作,需要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规划,根据各地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已有智能分类设施的地区重点做好推广,还未进行垃圾细分的小区和单位要加紧相关工作的部署,收集、运输、处置不达标的地方抓紧改进设施,尽快推进分类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看似简单的生活垃圾分类,细分的话可分为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如果不详细了解,很难做到精准投放。

有人说,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财富,只有做到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置资源化,垃圾才能变废为宝。垃圾少了,生活环境好了,生活质量才能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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