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新丰河闸内苯胺类浓度超标准63倍 闸外达标

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环境监测人员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闸内园区河流地表水、闸外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根据3月23日15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从变化趋势看,3月21日17时至23日15时事故地下风向3500 米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浓度显著降低。

新丰河:闸内23日11时苯胺类浓度为6.4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63倍;三氯甲烷为0.127毫克/升,超标1.1倍;二氯甲烷为0.316毫克/升,超标14.8倍;二氯乙烷为0.106毫克/升,超标2.5倍;高锰酸盐指数为303毫克/升,超标19.2倍;氨氮为264毫克/升,超标131倍。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从变化趋势看,新丰河闸内22日8时至23日11时苯胺类浓度有所上升。新农河:闸内因水少无法采样,闸外23日11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新民河:闸内23日11时高锰酸盐指数为30毫克/升,超标1.0倍,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灌河入海口、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2个点位23日11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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