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亭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久富路恒江路路口抓获一起随地乱扔垃圾案件。执法队员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90元罚款。
偷倒垃圾是违法行为,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当天,执法队员在完成诉件处置返回途中,发现久富路恒江路路口停着一辆白色小轿车,迟迟没有开动,根据以往的执法经验,执法队员迅速将目光锁定该车。
当看到车上两名男子下车后,将几袋垃圾扔进绿化带里时,执法队员迅速下车,制止了这两人的倾倒行为,并对垃圾进行检查。
袋中是一些生活垃圾。起初,两名男子拒不承认乱扔垃圾,只表示自己是堆放行为。但面对执法队员的现场取证,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两名男子承认确实是想把这些垃圾扔在路边,没想到被城管执法队员遇见。
城管队员对两人的违法倾倒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告知他们贪图方便乱扔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下不再犯。
据悉,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多发生在人流量较少的路段或凌晨时分,城管中队采取不定时巡查、定点宣传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倾倒垃圾行为的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查乱扔垃圾行为,利用城管工作室等平台深入社区、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宣传工作。”九亭城管中队执法队员说。
■文 符静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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