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城镇内河水污染治理方面,海南按照“一河(湖)一案”原则,实施截流并 、雨污分流、内河清淤、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64个重点治理水体已有46个开工。海口市创新治水模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系统治理,全市31个城镇水体陆续动工;三亚市已建成28座小型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实现污水就地处理后达标排放。
海南不断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 建设,新增污水日处理规模3.58万吨,新建污水配套管 383公里。64个水体的治理达标率已从去年的4.7%上升到42.2%,鸭尾溪等12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现象。
加强养殖产业水污染防治是水环境污染治理重点。为此,制定实施《海南省畜禽养殖区划分与管理指导意见》,采取关停、搬迁、转产、整治改造、补偿奖励等方式,分年度实施清理和粪污综合治理。海口市已率先完成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依法关闭6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琼海、文昌海岸带水产养殖污染现场调查监测,启动养殖废水治理示范建设。
海南还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2016年首批投入3713万元,支持36个村庄治理生活污水。琼中县、昌江县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模式,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陵水县投入2.3亿治理7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已陆续进入项目招投标环节。
在城镇内河(湖)水体治理达标率上升的同时,海南全省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继续保持优良态势,主要河流湖库和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分别达到90.1%和97.7%,在用的28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