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视频培训班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专项活动视频培训班

3月8-9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视频培训班。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山东省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各分局有关同志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了视频培训。

培训班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分会场全体参会人员就两天来的培训情况,进行了共同回顾研讨,结合本地区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现状,总结形成了“提前准备、及时 告、准确监测、客观研判、有效处置、跟踪调查”的应急处置关键要素。与会领导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重视,真正担负起环境应急监管责任。对照应急预案分工要求,各分局、各科室(单位)都要担负起本辖区、本领域环境应急管理责任,加强配合,协力预防和应对各类潜在突发环境事件。

二是周密排查,认真梳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活动要求,对照典型案例,系统性查摆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逐一解决,切实提升我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三是严肃纪律,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要求。全面梳理学习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实施、确保成效。尤其注意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随时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提前准备、强化预防、规范处置,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全市环境系统共有8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实现了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人全覆盖。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建泰,副局长魏振海,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潘全界、山东省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张勇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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