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岛70平方公里内禁燃 出台禁燃方案投4.5亿元实施

明确禁燃物质种类

据了解,红岛经济区实施禁燃强制措施,旨在落实国家、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契机,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扩大供热覆盖率,淘汰禁燃区内的高污染燃料,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方案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范围为高新区的核心区域。包括:高新区北界(棘洪滩)-洪江河-墨水河以西-红岛界以北-胶州湾海域-大沽河流域东岸-前海路-韶海路-河东路-上马界-华中路-祥茂河-高新区北界所围区域,控制区域的面总积为70平方公里。

据高新区环保分局的有关人员介绍,禁燃区域禁止燃烧的高污染燃料主要是指硫和灰分含量较高的煤炭、人工煤气重油、轻柴油等物质。主要包括以下非车用燃料或者物质:一是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二是硫含量大于0.3%的固硫蜂窝型煤(基准热值5000千卡/千克);硫含量大于0.5%、灰分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基准热值10000千卡/千克);硫含量大于30毫克每立方米、灰分含量大于20毫克每立方米的人工煤气(基准热值4000千卡/千克)。

投资4.5亿实施禁燃工程

据红岛经济区有关人员介绍,青岛红岛经济区管委将采取严格项目准入制度、大力发展“非煤化”供热、实施燃煤污染高效治理工程等措施,通过出台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和配套政策,加大禁燃区内燃煤设施的淘汰力度,广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推进红岛经济区重点清洁能源供热区域建设,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完成禁燃控制区域建设目标。

目前,正在推进青岛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实施2台35吨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治理项目,逐步淘汰在用的燃煤锅炉;分期完成青岛东岳罗地亚化工有限公司4台70平方米马蹄焰燃煤气工业窑炉脱硝治理项目;投资1.5亿元推动红岛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水源热泵项目建设;投资3亿元建设青岛高新热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简称“三联供”)项目,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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