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钢铁办、综合办《关于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有关情况的通 》(晋钢铁办字[2017]10号)和吕梁市《“地条钢”举 响应实施方案》要求,为完善打击“地条钢”举 响应机制,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告。
一、举 受理范围
(一)“地条钢”新增企业;
(二)已取缔的“地条钢”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
(三)以铸造或其他名义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二、举 受理部门
中阳县经信局、发改局、市场局
三、举 方式
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实名举 。
四、举 处理流程
(一)1日内响应启动
县级受理部门接到疑似“地条钢”举 信息或接到上级受理部门转办的举 信息后,相关部门立即组成联合检查组,及时确定专家人员和完成核查方案。
(二)3日内甄别核实
县级受理部门完成对举 企业的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向市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钢铁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和举 人反馈核实意见,并设立“地条钢”举 信息核查台账。
(三)7日内处置答复
如举 信息属实,受理部门要按照“先甄别处置、后 送备案”原则,完成“地条钢”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工作,同时,向市领导小组钢铁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送书面验收意见,并向举 人反馈验收情况。
五、其他要求
(一)县经信局、发改局、市场局要高度重视“地条钢”举 信息核查工作,切实加强沟通与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要做到举 信息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要严格按照彻底拆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的要求拆除“地条钢”生产设备,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同时留存影像资料,在县人民政府 站公示拆除结果,并 市领导小组钢铁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
(三)举 人须对举 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 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举 人责任。
中阳县取缔“地条钢”举 电话:
中阳县经信局 0358-5300059
中阳县发改局 0358-5300604
中阳县市场局 0358-218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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