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播州区:立行立改抓环保问题整改 依法废除不合法条款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并对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赵成才 摄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1日向贵州省进行督察反馈。督察组发现,贵州省不少官员盲目乐观,对贵州生态环境的脆弱性认识不足,认为贵州生态环境总体较好,不需要在环保问题上使多大劲。一些地方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遵义市播州区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主动包揽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多次由县财政出资为老干妈食品公司遵义分公司建设并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违规与企业签约,明确限制环境保护等部门对该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肖光强1日下午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对全区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就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油烟治理工作进行再调度、再落实。

会议强调,针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认真整改,由区环保局牵头,立即进行责任分解,区政府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调度、亲自安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重拳出击,做到立说立行、立行立改、限期完成、务求实效。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环保责任时刻扛在肩上、拿在手上、放在心上,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不断强化环保责任的落实。要做到举一反三,既要立足当前问题的整改,更要着眼未来做好环境保护与环境监管等各项工作。

会议明确,立即依法废除2007年12月16日原遵义县人民政府与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有合同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企业务必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现有已验收合格的相关环保设施设备,老干妈遵义分公司必须全部接收并确保正常运行,区政府不再投入该公司环保设施设备任何运行费用,区环保局必须强化环保设施设备监测监管责任。同时老干妈遵义分公司迅速拿出搬迁方案,并按时间要求完成搬迁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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