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业行政执法权调整,宝山区生态环境局跟进加强指导帮带

2022年8月1日起,《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正版和上海市政府印发的《街镇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正式施行,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大气、水、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综合协调职责,同时也将“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和异味处理设施或在线监控设施以及未保持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行政执法权正式移交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为保障行政执法权的顺利转移,做好相关业务工作指导,避免存在监管真空期,宝山区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8月4日联合杨行镇政府在杨行镇招商花园城金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沿街饮食服务业的大气以及噪声污染进行检查。

行动期间,执法队员和杨行镇工作人员一同进入餐饮店后厨,针对其涉及油烟的一系列设备、台账进行重点检查,手把手地指导街镇工作人员,传授以往工作中总结出的经验,并利用无人机对位于楼顶平台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拍摄取证。

行动后,执法人员在杨行镇人民政府和杨行镇工作人员就行动中遇到的疑问和一些执法事项进行进一步交流探讨。

下一步,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对各街镇进行线上、线下指导帮扶,平稳顺畅移交,落实主体责任,借助街镇执法点多面广的优势特点,提高油烟违法行为处理的效率,解决从前油烟污染发现晚、处理慢的痛点,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获得感。

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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