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9台火电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按照三部委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要求内蒙古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发电机组,按照《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给予电价补贴,同时综合考虑煤电机组排放和能效水平,适当增加超低排放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
对此,市环保局着力推进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及企业生产性锅炉脱硫脱硝改造,仅2016年全市就完成了12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其中,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公司当年即完成5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改造后的单台机组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量从每年224吨减至34吨,减排19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从每年1228吨减至224吨,减排100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从每年1568吨减至280吨,减排1288吨。2017年,该公司所有10台上 机组全部完成改造并通过自治区环保厅验收,11、12号机组虽然转为自备机组(不再享受上 电价),也完成了脱硫、除尘的改造,按照计划今年完成11号机组脱硝超低改造,2019年完成12号机组脱硝超低改造。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2台20万千瓦机组,也本着首府热电厂一切从严要求的原则,主动向华能集团申请,于2017年完成了1号机组的改造工程,2018年10月前完成剩余2号机组相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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