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论,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我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保护责任担当。把新《环保法》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县环保委员会、县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发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镇、各单位环保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整改,以“一号议案”为突破,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第一时间专题部署、现场核查、整改反馈、倒排时限、挂牌督办。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重点,统筹施策,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环保法》实施,建立生态环境、林草、水务、农业农村、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形成打击合力。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秸秆禁烧、15度坡退耕还林还草、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涉环重点工作纳入“四个体系”,作为重要督办事项,有力推进环保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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