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税惠春风吹绿环保节能新道路

“我们的初心是绿色发展,引进更加先进的焚烧发电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日前,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龙澄”)财务经理马素玲表示,“税惠红利带来真金白银的支持,更加坚定了我们走绿色发展道理的信心!”

广业龙澄是中山市神湾镇一家主营垃圾焚烧处理、电力供应、渗滤液处理等项目的环保企业,主要处理周边镇区的生活垃圾。2021年垃圾处理量达37.96万吨,年发电量达17519万千瓦时,对应可节约标准煤2.15万吨。

“我们将省下来的资金用于设备升级、项目扩建,进一步加强垃圾焚烧的技术研究,促成企业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马素玲介绍,2022年,广业龙澄投资11.78亿元扩建二期工程准备投产使用,预计年垃圾处理量将达到82.12万吨,年发电量31835万千瓦时,对应可节约标准煤3.91万吨。

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神湾税务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税法条例,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为此,神湾税务分局成立了骨干团队,分析环保企业税收数据,建立专属涉税微信服务群,通过“线上解答、实地调研”,定期为企业开展“一对一”个性化服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逐条梳理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准确适用。

税务服务不仅在于一时解疑,更在于定期跟进。据了解,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起,纳税人从事“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可适用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为确保纳税人对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神湾税务分局骨干团队第一时间为广业龙澄推送政策要点汇总,列明政策享受期限、明确备查资料,为企业算清“明细账”、把好政策“适用关”,推动税惠政策落地生根、直达快享。

责编 | 朱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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