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出台10条“硬核”措施
打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暖心顺心”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通过“提前介入、预先服务”形式,推进“洽谈即服务”,助力重大项目实施,做好相关生态环境事项的审批工作,让数据多跑路、业主少跑腿,压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为 告表5个工作日, 告书7个工作日,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环评审批服务。
规范执法建立正面清单。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综合运用在线监控、智能电表监控系统等手段,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化执法方式。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依法履行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实行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制度。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依法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告知企业诚信经营的必要性,督促违法企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指导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做好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为车检机构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宣传法律政策、指导帮扶解难题活动,应企业请求,利用周末时间为特殊车辆进行年检。主动为重点企业上门入户检测,让企业能及时掌握尾气排放情况并提供帮助。
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指标。督促各部门落实《湘潭市蓝天保卫战重拳整治十条措施》。狠抓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项目推进,确保湘潭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全力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深入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促进气候投融资项目对接落实“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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