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管得宽、办实事汝州司法局为乡村治理注入“和”力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践行“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此,汝州市司法局狠抓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引导人民调解员坚定为“民”情怀,践行初心使命,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真情实意为当事人服务,为乡村治理注入了“和”力。

集会宣传答疑解惑

8月10日,汝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3名调解员,在大峪镇集市上开讲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并在大峪镇班庄村举办人民调解法律知识讲座。

“人民调解收费吗?”有人问道。

“不收费。在双方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法律约束力”。

“俺是移地搬迁户。俺孙女现在上户口,出生地应该写在哪里?对以后享受政策有影响吗?”

“住在俺家坡上面的几家出水,流到俺家平房上了,找了他们几次,他们都无动于衷。你们能帮俺调解不能?”

一个个五花八门的问题,摆在了3名人民调解员面前,3人有问必答,情真意切,与咨询者“共情共振”。当日,3名人民调解员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品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

路遇求助一管到底

去年8月的一天,汝州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员杨素贞、郭玉善、刘林杰,到朝阳路一所学校调解纠纷。该校保安王照林获知杨素贞等是人民调解员时,遂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王照林的独生儿子患病去世后,儿媳改嫁他乡,留下11岁的孙女。按照政策,其孙女应享受低保。但让王照林闹心的是,2018年低保年审时,村里查出其孙女名下有几万元存款,孙女的低保因此没通过年审。王照林说,那是孙女的外婆可怜孩子,为孩子将来上学存的钱。因为这个缘故,王照林多次去村委会说明情况,但在与村干部沟通时,意见不一,事儿就搁在了那里。

既然遇见,就要管,就要一管到底。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杨素贞、郭玉善、刘林杰和王照林再次与村干部沟通。矛盾化解后,杨素贞等又联系民政部门,帮助王照林的孙女提交了低保申请,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依法调解,调出“和”力

说起汝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钟楼街道拐李村村民陈中卿、黄顺会很感激。2017年陈、黄二人在某工地上跟着江苏包工队鲁某干活。2018年底,工程基本完工,眼看同伴们都拿到了工钱回家过年,而陈、黄两人一直没领到工钱。找到项目工程部经理王先生后,二人得知工钱已全部交给包工队负责人鲁某,但此时鲁某已回到江苏,电话也打不通。

眼看就要过年了,陈、黄二人遂来到汝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杨素贞、郭玉善等了解情况后,当即与紫云路街道办事处联系,并到工地调查。在了解到工钱确实已发给鲁某后,杨素贞、郭玉善请鲁某上级部门主管王先生与其联系,经过10多次调解协商,终于见到了鲁某。经几方核对,陈中卿、黄顺会现场签订协议,拿回了工钱。

据了解,目前,汝州市有53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布在该市21个乡镇(街道)、462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人民调解工作植根基层,为化解矛盾建起了“第一道防线”,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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