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最关注的应该是之前广为热议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
而此次新国标关于这个部分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生产企业“销一收一”,以后的电池换新模式可能就是以旧换新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回收商存在的空间将进一步缩小。
另外,新国标4.2-4.6对于回收商在收集、暂时贮存、运输、集中贮存以及转移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各大回收商必须按新国标标准执行。
新国标的要求很严格,对于回收商来说,环保方面的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并且在10月前,与各大电池生厂商达成合作,才能继续回收废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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