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泯灭》:梁晓声,我们曾经担心的时代,终于来了

《泯灭》:梁晓声,我们曾经担心的时代,终于来了

喜欢梁晓声,是从看过他的《雪城》后开始的,可能由于他也是个知青出身,所以对于知识分子那十年的悲喜交加的命运颇有感触吧,特别是雪城,整个故事所有人物都被刻画的那么饱满。当然今天写的是《泯灭》,从字数来看,的确是没有雪城多,但并不代表故事会比它枯燥。

出身垃圾街的两个兄弟,一同上学,一同看小人书,一同暗恋一个女孩,命运的精彩之处就在于,它不会让你们这么轻易地看到结局,总会千方百计的糊弄你。际遇的嬗变就从下乡当知青开始。原本我以为,子卿这样用功的好学生,这么守纪律的知青,怎么说也得是个喜剧结尾啊,也许真的是性格决定命运。

内心的自卑掩饰不了他脸上的恐慌,对母亲的孝顺和好运的渴望造就了他的性格,也注定了他强为自己出头,子卿啊,你不知道,在那个黑白颠倒,本末倒置的年代里,有什么正义有什么公平有什么理性可言,所有的人儿都昏了头,尤其是凌驾于你头上的那群人,你的命运他们一句话就搞定了,发配边疆!就是这样,那个昏昏的年代,你这样昭昭之人是不被允许存在的。晓声比你强,就强在这一点,不声张,装乖巧,人家倒好上了大学。

有人说这书可惜的是起承转合部分不尽如人意,从子卿到华哥那部分太过于突兀,接受不了。我反倒有另外的理解,几十年过去,特地将这部分省略,然后突然一个急刹车告诉你,子卿他妈的变成穿金戴银、财大气粗的老板了,你是不是感觉:要的就是这样的感觉,然后继续读下去,到底怎么回事儿啊?要是我,让我来写这部分,估计我也会这样写,当然不是说我要跟梁先生比,咱能和他比么,这是抓住读者的心理。高!

晓声。有个地方,他昧着良心收了钱。虽说是个套儿。让我们分析分析,人嘛,谁会跟钱过不去,再说了赚的是自己的老本行,就更没有不收之理了。其实晓声不必要庸人自扰,觉得自己干了违心的事。是人都有七情六欲,自控力不一样而已,有些人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不收钱,然后把自己标榜得冠冕堂皇,有一万个理由来解释。反而令人恶心。

虽然我作为局外人这么说,我内心难道不是这样吗,看到别人挣钱叫一个欢的时候,我有没有动心过,然后告诉自己,我才不要变成守财奴呢。今天写的出奇得多,也是因为想面对自己的心,好好聊聊。现实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找到自己真正热爱的,守着原则坚持下去,即使会有违心的时候,用不着自责,这世上没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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