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 》:“员工有出路,企业有活路”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武汉政法开设“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栏,深入 道全市政法机关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检察日 》2022年3月23日 第十二版

日前,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以“公开听证+公开送达”的模式,针对企业串标、围标等不法劣习,向某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参与市场经营。

2017年11月,武汉某风景区项目公开招标,李某甲为承接该项目,安排某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李某乙、鄢某某、孙某某“搞配合”,以“围标”方式串通投标并中标。2021年6月,李某乙、鄢某某、孙某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移送东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某甲因还涉嫌其他刑事犯罪,被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案件后,市区两级院办案检察官与涉案公司沟通、查阅数据资料、询问公司员工并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意见,了解到涉案公司系民营企业,曾荣获多项省级荣誉,案发后公司经营规模缩小、裁员,停止新项目介入、全力收尾老项目,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经过走访,办案检察官对涉案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前后经过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涉案企业可能经受的风险和损失进行了系统评估。两级院办案检察官一致认为,应当准确评价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依法酌情处理,贯彻罪责刑相统一原则。

为尽量减少刑事处罚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东西湖区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结合犯罪嫌疑人具有的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对李某乙等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开送达会上,企业代表吐露心声:“感谢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让员工有了出路,企业也有了活路。我们一定吸取教训,按照检察建议书自查整改,堵塞管理漏洞,以合法经营让企业行稳致远。”

END

编审:王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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