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这笔费用免征!

近日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

关于对中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学校(幼儿园)

免征2022年4、5月份

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全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2022年4月29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12号)要求,减轻我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污水处理费的执收单位,对全市应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学校(幼儿园)减免征收2022年4、5月份污水处理费。此次减免原则上按照“非申即享”,由污水处理费代征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学校(幼儿园)直接减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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