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学支撑

当今时代是一个百年未有的巨变时代。环境问题是一个需要交叉研究的复杂问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九大 告提出,“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什么是生态文明?什么是生态文明观?生态文明观对法学理论有何影响?运用生态文明观,能否以及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进行制度设计,方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法善治?这些“生态文明之问”,都是我们必须研究和回答的时代课题。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博士的新书《生态文明观的法律表达》,正是为回答这些重大问题而作出的理论思考和智识努力。

“生态文明观的法律表达”是一个富有战略性、前瞻性、交叉性和基础性的宏大选题。对其进行研究,除了需要深厚的法学素养之外,还需综合运用环境学、生态学、资源学、地理学和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哲学等多学科的“融合性知识”。没有笃定的学术追求,没有敏锐的学术意识,没有宽广的学术视野,没有长年的学术积累,一般是不会轻易触碰的。

北京林业大学办学68年来,历代北林人始终秉承“知山知水,树木树人”的校训,牢记“替山河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的初心和使命,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谱写了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美丽华章。近年来,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脱颖而出,成为了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的一个新型特色智库平台。下一步,北京林业大学将继续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两大时代主题,立足于本校特色,大力加强生态法学科建设。同时,发挥学科人才智力优势,为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等法律的制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的修订,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生态文明观的法律表达》一书开了一个好头!期望杨朝霞博士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大力提升从“事理”到“法理”的方法论自觉,打通“科学”和“法学”的“任督二脉”,为构建系统、科学的生态文明法律观,为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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