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环保监管如此之严,告诉你办企业要特别注意的环保问题

当前环保监管日益趋严,环保督查也成为了常态,中央、省市、区县环保部门是一级查完又一级,违法企业被行政处罚、关停也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注意哪些环保问题呢?环评手续、环保竣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关注,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下环保手续的办理流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建设项目动工前首先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也就是说企业在办理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才可以动工建设、装修和开始安装设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环境影响评价 告书、环境影响评价 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告书和 告表的企业需要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公司编制,再由环保部门审批出具正式红头批复;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企业自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 址为
http://113.140.66.230:4680/REG/,见下图1)中完成备案手续,把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由企业法人签字,存档备查,其中环境影响登记表手续一系列工作均在 上完成即可,不用环保部门出具纸质批复。关于企业应该办理环评 告表、 告书还是登记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见下图2)中有明确规定。

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站

图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企业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环境影响评价 告书、 告表及环境影响登记表中会明确提出关于企业需要建设一系列的污染防治的要求,包括企业建设期和生产运营期的污染防治要求,企业在建设主体工程的同时要按照环评 告的要求同步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包括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噪音、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做好污染物防治工作。

企业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一切就绪后,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续的企业就可以正常生产运行了;对于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 告书和 告表的企业现在仅仅可以申请试运行,在试运营工况稳定后,此时企业必须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专家要对企业是否按照环评 告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合格,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验收,同时编制验收(监测) 告,此 告要 批环评的环保部门备案,只有各项污染防治要求验收合格后,企业才能正式投产运营,目前企业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噪音还需环保部门出具验收批复,其他污染项目验收合格后不再批复。

法律明确规定,企业的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基本上这就是办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基本的环保手续流程,后面环保一点通会为大家一一介绍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储存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转运要求、废气和废水达标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污染物定期监测和排污许可证申 等相关工作。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8年12月11日
下一篇 2018年12月11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