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组织+村规民约+基层治理”的工作模式,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引导各村(社区)党组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助推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整治、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工作顺利开展,以“小村规”约出基层治理“大文章”。
“红色牵引”聚众智,小村规“订”出新高度
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中,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村规民约之中,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教育引导村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融入村规寨规,让村规民约始终与党的主张同心同向,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党建引领,各村(社区)党组织统筹安排,村干部、党员进寨入户了解情况,向村民代表、群众征求意见建议,搜集“金点子”,深挖村规民约细节,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注重把村规民约与传统习俗、民族特色、国家法律、时代要求相融合,并细化到村民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构建基层治理“框架”。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通过召开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对村规民约的修订进行征询意见、系统整理、反复修改,确保全市843个村、111个社区均制定出符合本地村民生活实际,接地气、入人心、有家国情怀的村规民约,让基层治理有“约”可依,文明风尚有“榜”可学。
“春风化雨”抓落实,小村规“约”出大文章
把开展倡导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建设美丽家园作为抓党建促基层治理的“一号工程”,把村规民约作为有力抓手,推动基层治理落实落细。引导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破除农村陈规陋习,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倡勤俭、远歪风、促和谐,唱树文明新风。约定村民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培养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约定村民“诚实守信,户户参与乡村振兴,共谋发展”,激发群众共同致富的内生动力;约定村民不请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抵制邪教组织,将禁止村民参与走私,偷越国(边)境、吸(贩)毒等跨境违法犯罪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具体奖惩规定;约定村民“你有困难我来帮、邻里友爱一家亲”,形成人人有爱,互帮互助的生活常态。底边村寨约定“守国门、护边寨、拥军警,军民齐心稳边疆,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守护好边疆、建设好家乡”等红色条款,让“为国守门、为国把关”成为沿边各族群众的共同信念。民族村寨约定村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手牵手维护民族团结,心连心共建和谐美丽家园”,目前,全市26个村寨被命名为全国、全省民族特色村寨。
“久久为功”见成效,小村规“行”出新特色
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当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塑造执行村规民约的榜样,弘扬正能量。引领广大村民在执行和遵守村规民约中形成高度共识、契约意识和行动自觉,让村民在村级事务自治中“唱主角”。根据村寨特色,创新建立“红黑榜”“积分制”“清单制”“红绿卡”管理等制度,并设置奖惩制度,有的村约定凡有涉边违法犯罪行为的,依程序取消边民补贴,让“软实力”真正成为“硬约束”。由党组织牵头创设“积分兑换超市”“村民自治小组”,将村规民约和村级评选重要参评指标进行量化,通过积分兑换,真正把“文明风尚”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定期开展“好婆婆”“好儿媳”“善行义举榜”“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引领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少数民族歌舞、说唱、戏曲、墙绘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把村规民约说明白、讲透彻,走进心、成自觉。持续完善的村规民约在为乡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将广大人民群众集聚到了推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之中,共绘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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