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兴庆区凤凰花园东区的徐女士反映,物业要在小区里建一个垃圾分离站,居民们对此意见很大,这垃圾分离站怎么能建在居民住宅楼下呢?
一番打听后,徐女士得知,此处要建一个垃圾分离站,这让就住在13号楼一楼的徐女士不能接受,“建在小区这个位置不合适,尤其建在人家窗子底下,建好了,肯定对生活有影响。”徐女士说。
物业:根据相关部门要求 所建实为垃圾分类房
黄伏军说,在建设之前确实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对选址意见大,他们现在也已经停工。
富宁街街道办:可将面积缩小 将和居民共同协商
“近期根据兴庆区政府垃圾分类办公室的要求,要撤桶,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所以决定在小区里面建一个垃圾分类房。”杨秀梅说,前期多次到小区考察过,只有目前的选址最为合适。她也解释垃圾分类房建成后,会及时清运投放的垃圾,并会安装相应的消杀设备,不会对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
杨秀梅介绍,前期他们计划在垃圾分类房旁设置快递收取屋、积分兑换屋,形成一个便民服务点,不仅方便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也能够便利居民的生活。但现在居民有反对意见,可以将建设面积缩小至15到18平方米。如果居民们对此还是有意见,他们也会与居民积极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召集业主代表,集体再商量,具体工作怎么去推进,可以重新选址,但是垃圾分类工作还是必须在这个小区开展的。”杨秀梅说。
对于凤凰花园东区建设垃圾分类房一事,宁夏塞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娟表示,建设用地属于业主共用部分,如果改变原有建筑物基础附属设施,原则上需要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牵头,征求业主意见,专有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进行建设。相关部门需要与居民积极沟通,让大家都了解清楚垃圾分类房的意义,以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
垃圾分类是新习惯、新时尚,看似是小事,却事关千家万户,垃圾分类的工作也是需要全民参与的,在此我们希望富宁街街道办事处能尽快与大家协商,共同商讨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在解决居民顾虑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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