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解读之六:善用“放错地方的资源”

重要条文: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解读:所谓废弃物,很大程度上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应当加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除了公众有相应的义务之外,地方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工作。

这里的组织有两层含义:一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比如统筹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二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税收等优惠,鼓励企业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对有关科技项目给予补助,实施示范项目、绿色标志和绿色采购等措施。

链接:我们往往是缺少什么东西就去买什么东西,实际上只要我们转一转脑筋就可以“化腐朽为神奇”。比如,将牛仔长裤下端剪掉,再修饰一下,就可以改装成一条别样的短裤。

用旧的水壶可以通过彩绘或者包裹精美包装纸而变身花瓶。

除此之外,“一物多用”也行之有效。旧的牙刷可以用来刷鞋;空的喷雾瓶可以用来装水浇花;精美的饼干盒还可以用来储钱或者放小首饰;玻璃罐装食品吃完后,可以用来腌制食物或盛放白糖、盐、味精等调料。“旧瓶装新酒”或许没什么新意,却充满着爱心和情趣,有着别样的价值。

延伸:垃圾焚烧破解“垃圾围城”之困

据统计,仅在2012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就达到1.71亿吨。据测算,目前中国有1/3的城市正经受着“垃圾围城”之困,垃圾累积堆存量达60多亿吨,侵占土地75万亩。垃圾填埋所产生的填埋气、渗滤液和恶臭等污染物也难以控制。显然,垃圾采用焚烧的处理方式已成为我国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通行做法。比如,日本在2013年的垃圾焚烧处理率已逾90%。

据专家介绍,垃圾经焚烧处理后,可以消灭各种病原体,将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垃圾体积也将比原来缩小50-80%,分类收集的可燃性垃圾经焚烧甚至可缩小90%,从而破解城市垃圾围城问题,还能解决能源短缺问题。通过焚烧发电,既提供了电能,又可大大减少煤炭使用量。而焚烧后的灰渣也大有作为,可以从中分选出含铁金属,分选后的残渣也可以作为铺路或填海的材料。

当前,公众普遍认为,垃圾焚烧会产生大量二恶英,危害健康。但事实上国内现代垃圾焚烧厂通过先进的焚烧技术和管理模式,已经能够将二恶英的产生量严格控制在不影响人体健康的范围内。据专家介绍,二恶英生成的温度在300℃至700℃之间。只要将垃圾焚烧炉膛温度稳定控制在850℃以上,基本不会产生二恶英,因为温度超过800℃,二恶英就开始分解。二恶英的产生一般发生在温度过低的情况,如开炉和停炉时,针对此种情况,技术上会使用化石燃料燃烧或者加入活性炭,用以分解或吸附新产生的二恶英,确保排出的烟气符合环保标准。

目前,国内垃圾焚烧不管在技术、管理,还是在政策法规上都具备推广和应用的条件。而我国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也以保护公众健康为主要目标,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二恶英类控制限值已达到欧盟及其他发达国家同样的水平,属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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