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
破坏市场经营秩序
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近日,在全市开展的“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中,宜兴警方会同环保部门查获一非法倾倒生产废水的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林(男,64岁,宜兴太华人)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2021年3月3日下午,宜兴警方根据群众举 线索,在宜兴市太华镇桥涯村查获该非法倾倒点。
经现场勘查,该非法倾倒点位于桥涯村一树丛内,非法倾倒的白色泥浆水通过地面涵洞流入旁边的涧沟中,汇入下游官庄涧。受非法倾倒物污染,河水被染成乳白色,经取样检测,水中重金属含量超标3倍以上。
宜兴警方立即组成由食药环侦大队、太华所、法制大队等部门精干警力,会同环保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经实地走访、联合排摸,确定非法倾倒泥浆水的涉案单位为某花岗岩加工企业,并将公司法人王某林等相关人员依法传唤审查。
经查,该公司为个体企业,主要从事大理石的切割和打磨。3月3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林将生产产生的泥浆水进行灌装,后驾厂装载2车共计约5吨废水至桥涯村进行非法倾倒。
目前,王某林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涉案企业已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治。
在全市开展的“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工作中,宜兴警方将突出打击治理主责主业,紧盯非法倾倒、违法运输、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散乱污”企业突出违法犯罪,会同环保、交通等部门强化专项打击整治,向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集中破获一批重大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守护宜兴绿水青山,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 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线索,可拨打公安110或通过“平安宜兴”微信留言等方式提供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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