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注意,不按分类扔垃圾可能会罚款200元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今日起在首都之窗 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明确了北京四种垃圾分类的定义,对违反条例者拟罚款,垃圾该怎么扔?垃圾桶好找么?乱扔罚多少?知道君从修正案草案帮你找答案。

个人不按分类投放拟罚200元

络配图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针对未按照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增设了相应罚则。

其中,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相关违法行为还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餐厅、旅馆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可罚5000元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明确各场所分类垃圾桶设置

垃圾桶好找么?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提出,由市城市管委制定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不同场所有不同的分类垃圾桶设置:

明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区域可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此外,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还确定了这些垃圾的投放、收集方式。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投放在相应的容器或者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北京垃圾分类定义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还明确了分类垃圾的定义。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总称。其中,餐饮垃圾,是指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饮食剩余物,以及后厨的果蔬、肉食、油脂、面点等加工过程废弃物;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果蔬,以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中药残渣等。”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废油漆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投放垃圾,要认准分类标识。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规定,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收集容器的颜色、图文标识应当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

多知道一点儿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还规定了哪些内容?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使用或者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北京市采取措施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标准配置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等。

对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提出意见方式

1.北京市司法局门户 站“北京市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版块

http://sfj.beijing.gov.cn/bjsf/index/index.html

2北京市政务门户 站“首都之窗”首页“政民互动”版块

http://ww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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