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对面有个商户,每天晚上都开着霓虹灯箱,特别刺眼,我们睡觉时感觉很不舒服。”近日,家住德州禹城盛雅苑小区的一位居民拨打“12345”,反映附近存在“光污染”的现象。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当地城管局执法人员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告知商户每天晚上9点30分需关闭霓虹灯箱,确保对居民不再造成打扰。
强光扰民投诉,今年已有20余个
像这位居民的遭遇,如今有不少。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光的LED灯把城市的街头装扮得五光十色、富丽堂皇。但同时,这些城市光源造成的光污染,也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很 大 影 响 。 记 者 从“12345”了解到,仅今年投诉光污染的热线就有20余个,其中以投诉涉光户外广告和招牌居多。
家住东地南路宏力小区的李女士就曾是受害者之一。在她家楼下有一家烧烤店,安装了霓虹灯,还设有灯光四射的效果,直接照进了李女士家的卧室内。“夏天打开窗子,拉开窗帘,屋子里太亮,亮得让人睡不着觉。拉上窗帘吧,屋里又太热,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城市光污染有哪些危害?
同时,对于司机而言,光污染也会带来直接的事故发生。王宗刚介绍,当天气好的时候,太阳光强烈,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就像一面巨大的镜子,反射光进入高速行驶的汽车内,刺眼光线可以破坏人眼视 膜上的感光细胞,产生瞬间眩光,干扰正在开车的司机,会造成人突发性暂时失明和视力错觉,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另外,王宗刚介绍,一些娱乐场所使用的激光辐射,由于其光度已经超过极限值,对眼睛和脑神经十分有害,不但可导致人的视力受损,还会使人出现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病症。
监管遇尴尬,治理无细则可依
光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显而易见,但在管理方面却遭遇了监管空白的尴尬。
因此,尽管目前光辐射环境管理尚属立法空白,但政府不能就此“袖手旁观”。有市民建议,在城市化步伐加快的今天,地方政府应该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界定光辐射污染的标准,明确监管执法部门和相应的处理规则,避免光污染成为城市中的安全隐患。
他山之石,需各部门联合发力
据了解,目前已有多个城市就此出台了相关规定,治理城市中的光污染问题。
以广州市为例,近日该市出台《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规定,住宅楼100米范围内禁设玻璃幕墙;晚上10点30分后广告LED禁止开启;广场夜景不得采用彩色光照明;晚上10点后公共场所禁止光环境影响,居住区人行路灯高度不应低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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