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可回收物”详细清单

原标题:北京市发布“可回收物”详细清单

■现场探访

“卖不上价”的废品统统被拒收

2020年5月,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不少市民都渐渐习惯将家中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但不少辛辛苦苦分出的可回收物,却在卖废品的时候遭到了废品收购点的“嫌弃”。市民既疑惑又觉得可惜,“好不容易分出的可回收物,收废品的不肯要,只能当做其他垃圾扔掉,太浪费了”。

“木头柜子不要。”工作人员摆摆手。

这些不都是可回收物吗?废品收购点为什么拒收呢?工作人员表示,不光这个回收点不收,其他回收点也都不收。

■权威发布

今年新建改造600座垃圾分类驿站

所谓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就是误时投放点,支持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等全品类垃圾的全时投放。分类驿站有专人值守,方便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正确投放率。对于有价值的可回收物,可以在分类驿站进行有偿回收,或由驿站服务人员上门回收。

按照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要不少于6平方米,具备LOGO、标牌(门头)和公示牌等。此外还要具备4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暂存、称重计量、信息统计等功能。在公示时间内有专人值守,公示可回收物回收价格、垃圾分类积分规则或环保金兑换标准,公示可回收物上门回收相关信息。

按照计划,目前各区正在梳理分类驿站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规划安排分类驿站建设位置。

■明确界定

有污渍的塑料饭盒算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回收种类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弃大件家具。“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大件家具等低值可回收物列入《目录》,可进一步促进居民应分尽分和回收企业应收尽收,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刚表示。

而《目录》也同时列出了“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比如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厨房纸等废纸,污损的塑料袋、沾有污渍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宜作为可回收物进行回收,而是要作为其他垃圾处理。

■社会参与

鼓励“废品上门回收”

李如刚表示,今年1月份,本市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居住小区(村)结合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设置可回收物交投点。本市将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科学布局的原则,鼓励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促进企业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鼓励物业管理、环卫作业等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意见》提出,未采用上门回收的地区,应在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桶站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方便市民投放。

《意见》鼓励可回收物经营者根据区域和人群特点,采用“两桶一袋”预约上门回收、旧货交易 、积 分 回 馈 、“互 联 +”、智能回收机柜自助回收等方式,保证从各个渠道收集的可回收物纳入规范管理。街道(乡镇)合理设立可回收物中转站,承担辖区内低值可回收物托底回收。可回收物经营者在回收过程中要做到“标识、车辆、着装、衡器、服务、编号”统一,同时在回收服务中做到“便民热线、回收人员信息、回收目录、回收价格、投诉电话”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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