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供热站供热管理,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以能源托管模式对甲方#次高压煤粉锅炉设施实施能源管理达成合作,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中的各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合作模式甲方将现有的 锅炉及其附属设施交由乙方托管,乙方负责锅炉房生产运营管理,乙方承担锅炉房用电、用水、药剂、人员以及日常维护等费用,并保证甲方安全、环保、稳定、高效对外供汽,按照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收取费用。合作期限双方同意,本项目合作期限为5年,从甲方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乙方正式接管锅炉房之日起算。范围及内容3.1本项目能源管理合作指供热站边界范围内所有供热设施及运行管理工作,包括产供蒸汽生产运行、设备维护、技术改造、环保处理等。3.2本项目能源管理内容主要包括:3.2.1锅炉房内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及保养;3.2.2锅炉房中除煤粉之外的原料及维修配件的采购;3.2.3锅炉房内设备安全管理;3.2.4锅炉烟气的环保处理;3.2.5锅炉房内运行人员的招聘,有关薪酬、奖励、劳动保护等福利;3.3便捷界定3.3.1硬件界定:锅炉蒸汽供热系统至分汽缸出口法兰之内的锅炉、附属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锅炉房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锅炉蒸汽供热系统至分汽缸出口法兰之外的供热管 及其它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3.3.2软件界定乙方:硬件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站内厂房及住房使用;按照本合同约定配合甲方的正常生产,为甲方下游企业供汽;支付管理费用;支付用水用电费用;支付锅炉运行物料使用费(不含煤粉);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供热费用,提供合同的煤粉及天然气原料;维护供热站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良好关系;协调好用热单位用汽负荷的稳定性,为乙方正常生产提供水、电、通讯、道路等各方面的保证;提供脱硫用水并无偿接纳锅炉运行产生的污水;负责锅炉运行中产生的固废处置;负责排污及锅检等行政性费用(如因锅炉尾气排放不达标产生的处罚性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冷凝水回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3.3.3锅炉及其配套辅机包括消耗品,在甲方交付给乙方时需能正常使用,备品备件按规范配齐。四、用热质量标准在锅炉负荷50%-100%范围内,保证锅炉正常运行,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供热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为用户提供高品质蒸汽。蒸汽品质要求为 。蒸汽用热计量单位:蒸吨;每月保证用汽量、耗煤粉量及年使用时间后期具体确定。五、用热价格及调价机制托管供热费用为 元/蒸吨,具体构成见附表;供热量以锅炉房内蒸汽总流量计为准。托管运营后经试生产期统计核算,如用水、用电费用增加,按照试生产期用水用电费用调整。用电费用按照 元/kw.h结算,电价甲方承诺不增价;暂定吨蒸汽的用电费用为 元,接管后3个月的试运行,如电价超出,按实际的用电费用调整;用水量按照锅炉实际结算,费用为 元/吨;暂定吨蒸汽的用水费用为 元,接管后3个月的试运行,如用水费用超出,按实际的用水费用调整;付款方式以供热量总表计费,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每月缴纳用汽使用费。甲乙双方每月5日前核定实际用汽量(最低为保证用汽量)以及用电、用水费用,双方共同签证确认,甲方在20日前如数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遇节假日顺延。用水用电费用按照约定的单价计算,乙方在甲方支付当月供热费用时直接抵扣当月用水用电费用。 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如支付承兑汇票。贴息率按4%计算。 公司账号:公司名称:账号:开户行:甲方的权利义务7.1在运行承保服务期内,凡涉及甲方与周边业主、服务单位的问题,由甲方负责沟通;7.2负责乙方管理范围周边及边界的保安工作,乙方人员进出甲方厂区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甲方人员进出乙方管理区域应严格遵守乙方各项管理制度,如因甲方违反乙方制度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害或人身伤害,甲方自行负责。7.3按照合同约定每月足额向乙方支付用热费用;7.4负责锅炉达标范围内的环保排污费;7.5配合乙方每月1天的检修和每年30天的大修,根据实际协商处理;7.6甲方负责提供锅炉房内所有的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设施、维修器材及一切安全 警必要的7.7如用热量发生重大变化需提前15天与乙方沟通;7.8甲方对自己硬件范围内的设施应认真维护,及时保养,如供热设施临时检修需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7.9提供煤粉燃料的热值为 大卡,粒度、硫分、挥发分、灰分符合要求;7.10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不少于 的宿舍,并在员工就餐方面提供便利。乙方的权利义务8.1负责乙方边界范围内的设备的正常使用,为甲方提供稳定热源。8.2 负责锅炉安全、环保、稳定供热;8.3负责锅炉烟气排放的尾部治理工作,确保排放达标;8.4乙方保证高效运行,在煤粉热值、灰分、硫分符合约定前提下,确保吨粉产汽量不低于 吨;全年核算吨粉供热量,奖励机制双方具体协商;8.5有权对甲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8.6因设备常规检修及偶发故障需停炉时,应尽快完成检修及故障排除工作,尽快恢复。8.7若因乙方原因未按照供热要求和供热标准供热,或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未进行岗位安全培训等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8.8负责承担非因设备老化、锅炉设计缺陷造成的正常维修费用;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及附件的修改,双方需协商一致后共同签署确认。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 托管合作期间,如政府要求供热系统提标改造,费用需由甲方负责。如涉及托管合作调整,双方友好协商。十、保密责任视与业主谈判情况确定;十一、违约责任视与业主谈判情况确定;争议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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