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回收有利可图? 精诚合作是关键

  近日,国家发改委提供数据显示,中国正处于家用电器 废的高峰期。近年来,中国每年 废的家电数量1亿-1.2亿台,并以平均每年20%的数量持续增长。今年 废家电预计将达1.37亿台。

  众所周知,家电产品虽然能够长时间使用,但是它也自己的寿命。一旦时限已到,家电就会变成“大型垃圾”。这些废旧家电如果处置不当,不仅会带来环境污染,而且非法拼装的产品会扰乱市场,造成安全隐患。此外,有价资源不能正常循环利用,也造成巨大浪费。

  废旧家电回收有利可图?

  一直以来,中国都在大力提倡废品回收,大力推广支持提高固体废弃物利用水平。对于废旧家电而言,经过拆解也是有其回收价值的。有数据统计显示,废旧电视机:拆解后可获得3.5千克塑料,1.4千克铁,0.6千克铜,0.1千克铝,可再造17个塑料储物盒,9个350毫升易拉罐,600克铜条以及1.4千克哑铃;废旧洗衣机:拆解后可获得16.9千克塑料、0.1千克铝,利用这些资源可再造82个塑料储物盒,10个350毫升易拉罐,1400克的铜条;废旧电冰箱:拆解后可回收9千克的塑料,0.6千克铝,38.6千克的铁以及1.4千克铜,利用这些资源可再造45个塑料储物盒,50个350毫升的易拉罐以及相应重量的哑铃和铜条;废旧空调:拆解产生14.6千克的塑料、4千克的铝、19.5千克的铁以及4.9千克铜,利用这些资源可再造73个塑料储物盒,335个350毫升易拉罐,19.5千克的哑铃和4.9千克的铜条。

  据悉,中国一年的废旧家电能力已经超过了380万吨,该产值回收价值133亿元。

  但是那些负责家电回收的企业生存现状又是怎样的呢?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回收价值高达133亿元,但是废旧家电回收行业并未出现预期的繁荣景象,不少企业甚至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主要是货源不足,非法收集、拆解活动比较猖獗,使很多废旧家电从地下通道流失了。有资质的废旧家电拆解必须遵守指南、规范要求,很多可再生利用的元器件也被破坏性拆解了,但地下大军的拆解非法利用了这部分,产生了较高价值,反而具有竞争优势。另外,非法拆解的固定资产、环保等投入少,运行成本相对低,特别其采取灵活的现金支付方式,有利于集中货源。

  如今,为了货源供应不断,废旧家电回收企业甚至不得不求助于那些没有拆解许可证的个体回收商,这给企业财务运行带来巨大压力。其次,由于拆解技术落后,企业无法从废旧家电中获得更多有价值资源,导致毛利润空间较低。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然而,就在一水之隔的日本,家电回收已经进入十分吃香的盈利阶段。2013年,日本实现盈利的家电回收企业已经从25%升至53%,还有很多企业希望进入回收业。

  对于家电回收,日本政府在2001年开始实施《家电回收再利用法》,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家电再生利用法律。该法律提出废旧家电“再商品化”,即从“生产、使用、废弃型”的传统模式转向“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的循环型模式。它规定,对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冰箱必须进行回收再利用。生产厂家对电视机的资源再商品化率必须在55%以上,洗衣机、电冰箱的资源再商品化率在50%以上,空调再商品化率则要超过60%。消费者每丢弃一台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冰箱,分别要支付2835日元、2520日元、2625日元和4830日元不等。如果消费者不按照法规将废旧家电交回,并私自进行丢弃、掩埋等处理,一经发现,将被处以巨额罚款。

  除了法律条文外,日本还成立家电再生利用券管理中心(RKC),负责家电再生利用费用的运营管理,要求零售商履行义务,作好准备,促使零售商加入家电再生利用券中心,并向零售商颁发运作手册;制造厂商须建设废家电处理工厂,完善指定的回收场所,在 纸上公布指定的回收场所和再生利用费用;零售商须做好许可收集搬运业,公布收集搬运费用;地方政府则负责宣传和让居民了解该法律等。

  行业人士告诉家电 ,废旧家电回收并不是一件简单又有利可图的简单小事,而是一件关乎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的复杂项目。不能只依赖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还要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和规则规范作用,营造出良好的回收环境,才能促使中国的家电回收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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