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切实解决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超标排放油烟等行为“零容忍”,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升城市品质,营造和谐宜居的环境。
案情回顾
7月19日,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彭州市天彭街道众里寻她千百度自助烤肉店油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工作人员正在厨房中熬油,产生了大量油烟。经调查,该店厨房中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也未采取任何其他油烟净化措施。
违反条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
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及相关裁量规定, 市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
8月6日,执法人员对彭州市天彭街道众里寻她千百度自助烤肉店厨房进行检查,发现已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设备也在正常运作。
﹀
﹀
近期,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对群众反映的夜烧烤、夜啤酒店占道经营、油烟扰民、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行
集中整治。对西海夜市烧烤摊、清洋
大街火娃烧烤、刘烧烤、老东门烧烤、宇宙烧烤等20余家店的清洁能源及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向商家、群众宣传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对噪音扰民、油烟扰民等多次劝导无果的店铺经营者暂扣其违规占道的物品并进行处罚。
01
02
03
04
请各餐饮店家按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油烟排放,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和维护,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举 有奖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向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各类行政违法线索,根据举 内容及提供证据情况,最高可领取20000元现金奖励。
举 电话:83887799
打击违法行为,构建文明彭州
需要您我共同参与
主办: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写:董筱宇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