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污染单位排除妨碍、恢复环境原状
基本编码 |
CGsdIWmVvZWGQZmk00eCI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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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
行政强制 |
行政层次 |
省级 |
行使主体 |
省生态环境厅 |
承办机构 |
省环境保护执法局 |
委托本级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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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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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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