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 小区执行情况参差不齐

小区垃圾分类桶配备到位

高新区庆安社区,引导员李红英正在引导居民投放垃圾

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成都的垃圾分类也进入到法制时代。根据《条例》,个人如果不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能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

点位配备督导(引导)员 引导居民分类投放

“您好,您的垃圾是分好了的吗?剩菜剩饭瓜果皮放厨余垃圾,剩下的放其他垃圾。”昨日下午两点,金牛区天悦城小区,督导员王光琼对正准备投放垃圾的居民说。在每个单元楼栋下,都配备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桶。在其他点位上,则配备了四分类桶。据介绍,小区共有3名督导员和6名引导员,由保洁员兼职。“每天上午7点半到10点,下午1点半到3点,晚上6点到9点,都是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期,我们就会在这儿引导居民投放。”王光琼说,“现在,大多数居民还是可以自己分好,少部分居民需要提醒,我们帮着分。”

当其中一个垃圾桶满时,由保洁员分类运到该小区的垃圾中转点,等待分类运输车辆来运走。“我们的分类车辆在街道辖区内41个楼盘轮转,两个微信群里‘吼’,一般是上午,小区物业会收到收运通知。”收运该小区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的环卫公司成都金牛天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厨余垃圾会运往成都市餐厨垃圾处置二厂。

少量分类设施未到位 垃圾仍混投混运

在加洲阳光西香纪小区,昨日上午9点到9点半这段时间内,8位居民就有7位是拎着未分类的垃圾前来投放。除了小区居民意识不足,住户杨女士分析,小区物业处于真空状态,也是导致该小区现状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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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环相扣 末端处置环节倒逼分类投放

不只是前端投放、收运环节。根据《条例》,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对违反《条例》,混收混运的收集运输单位,最高将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在《条例》实施之前,成都出台的《成都市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已经明确了不同种类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工作标准。同时,成都以街道为单位,成建制推进的方式重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体系,在全市配备了标志统一的分类运输车辆,为分类收运提供设施保障。

就天悦城所在的沙河源街道来说,环卫公司为街道配备了1辆小型有害垃圾车,3辆厨余垃圾大型车,5辆其他垃圾大型车,3辆其他垃圾小型车,“厨余垃圾车可载3吨左右,每天定时收运一次。”

为何环卫公司不想收也不能收?

“如果我们运到末端,本该属于其他垃圾的,比如硬贝壳类、大棒骨等被放入厨余垃圾,这些垃圾不易被粉碎并且会对粉碎刀片造成损害。如果在处置之前被发现我们没有分拣,就会要求我们派人将这些垃圾拉回来,重新分拣出来再运去处置。”该负责人表示,所有的压力就集中到了收运这个环节,“如果被界定为混收混运,不仅公司面临严厉的法规处罚,长此以来,我们的人力成本增加,工作效率还大打折扣。”

责任传送到物业环节。为此,天悦城专门配备了一名专员分拣,“破袋”居民投放的厨余垃圾,为分类收运做前期工作。物业经理杨萍表示,当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还不够,分类还不是很彻底时,物业的责任和压力会较大。但她相信,经过努力,居民们一定会越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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