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奎南大街与南马路路口
卜奎南大街与新工路路口
“现在市区内很多LED显示屏都安装在十字路口,天黑后,LED显示屏特别亮。对于我们这些长期开车的人是有一定影响的,广告不停地换,有时候等红灯的十几秒,被晃得眼前发花。”市民李先生说道。
曙光大街与中华东路路口
不仅是曙光大街上的LED显示屏存在刺眼的现象,站前大街上,也有一处播放广告的LED显示屏,影响着过往行人及车辆,被耀眼的光线晃过之后,几秒钟都无法恢复正常的视线。采访中,许多驾驶员认为,这些大屏幕是不是可以将亮度进行调整,不要影响驾驶员的视线。“良好的照明,是对夜间行车安
全的保障,可这种刺眼的光线,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而且有些驾驶员患有散光等症状,就怕光线亮度太高,不仅影响驾驶员行车过程中的判断,也影响驾驶员行车过程中的视线。”一位市民说。
没有统一标准亮度成监管“盲点”
市城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胡宇家表示,市区LED显示屏出现亮度过强的原因,一是由于屏幕单纯的亮度过高,二是商家发布的视频内容对比度过强,再就是视频画面切换时产生的炫光和光影的流动。
新闻链接: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北京、南京、沈阳、临平、攀枝花等城市,都相继出台了《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其中对户外电子屏的设置方位、播放时间、画面切换等做了明确规定,明令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设置在朝向道路来车方向,不得形成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封闭广场和步行街除外)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的,不得播放活动画面,原则上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当大于等于15秒,画面切换应采取慢转换方式。
而一些大城市现在已经把户外电子显示屏安置在了广场等开阔区域,比如上海市的LED显示屏大都安置在沿江区域。同时,上海市也出台了《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增加了对“广告、招牌和标识、灯光小品和雕塑、节庆彩灯”等内容的规定。据了解,北京市已经开始施行《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还规定了主干道两侧显示屏不得播放活动画面。广州光污染治理则要求,晚10时30分后禁开LED户外广告,且每年检查,一旦违规最高罚3万元。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