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差十余倍、不退货 爱回收自话自唱的“霸王条款”

“天价”价差 实际估价大幅缩水

朱女士表示,按照手中富士单反相机的情况在爱回收填写商品信息后,平台给出了300多元的预估价格,因为觉得价格合适,便选择邮寄到爱回收进行实物验货。据了解,朱女士的相机在填写信息的当日17点左右寄给爱回收,爱回收在第二天16点左右给出实物检验 告。朱女士表示,爱回收给出的最终回收价格为20元,与预估价300多元相差15倍。

同时,朱女士认为爱回收鉴定过程过于草率是导致回收价过低的主要原因。根据朱女士提交的商品描述为“机身完美、无进水、镜头没有明显划痕或碎裂”。爱回收给出的鉴定 告显示:“机身或镜头进水、镜头明显划痕或碎裂”。 处于对鉴定结果的质疑,朱女士拨打了爱回收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质检时发现相机一枚螺丝钉生锈,判定相机有过进水情况。对此,朱女士表示,相机从未进水,“仅以螺丝钉生锈来判定相机进水,显得太草率了”。

实际上,朱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用户在爱回收预先估价、实际估价相差的数倍的情况发时有发生。有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一部三星手机除了边框有磕碰,其他一切功能正常,用户自己提交信息时,爱回收给出的预估价为450元,但平台回收后给出的实际回收价是285元。

拒绝退货 选项“误导”用户

从用户对爱回收的投诉内容来看,除了平台对回收商品压价以外,递交商品时的“订单列表”存在误导成交的行为。根据爱回收的订单列表显示,页面呈现了商品、质检金额和确认成交的选项。朱女士给出的订单页面显示,“质检金额:¥20”、“验货失败”。 这样的提示在朱女士看来是在提醒,“验货失败,平台不回收这台相机,用户需要支付20元的质检人工费用”。朱女士认为,爱回收平台的提供的选择会误导用户,错误点击、完成交易。

涉嫌欺诈 回收商品也应退货

对于爱回收按键标示、引导用确认交易的行为,知名IT律师赵占领表示,平台对相机“20元”回收价以“质检金额”标记,一般用户会以“支付质检费用”来理解。与此同时,爱回收平台并未对“质检金额”进行清楚解释。“此举涉嫌欺诈用户,因为平台行为、标示与用户的通常的理解不一致”,他直言。

赵占领进一步解释称,用户退货分为“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有理由退货”两种情形。在回收交易中,用户是卖家、平台是买家,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文。不过,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文,平台涉嫌欺诈消费者,买卖双方交易协议属于可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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