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里臭得人呕吐!循“味”而下,地下停车场竟有个化粪池……

近日,成都青羊区锦都印象A栋有业主投诉,大楼负三层的停车场里有一个化粪池,散发出来的味道通过电梯传到了很多楼层,让大楼内的酒店商家苦不堪言。大楼内一家酒店的负责人称,酒店开业至今不断接到顾客投诉,大部分都和酒店楼下停车场和电梯口的恶臭有关,甚至有顾客在酒店大堂呕吐,被送去医院。

↑锦都印象A栋负三层停车场的化粪池

超市化粪池修在地下停车场

臭味曾让酒店顾客呕吐

锦都印象A栋是一栋二十层的商住楼,其中地上4到12层为酒店,其他部分为写字楼。地下负一层为人人乐超市,负二负三两层为停车场,其中酒店的专用停车场设置在负三层。遭投诉的化粪池就在旁边,由人人乐超市修建。

↑酒店后台收到关于臭气的差评

↑污水痕迹

一栋大楼两家物业

都称不负责管理维护化粪池

而创信物业也表示,并没有停车场的实际管理权,应该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人人乐超市负责化粪池的管理、维护。

人人乐超市方面还提出,酒店可以将停车场搬到负二层,减少影响。对此,酒店方面表示认可,但表示这可能需要经过两个物业公司的协商,“电梯是酒店专用的,如果酒店专用停车位搬到负二层,电梯就不会到负三层,也就可以减少化粪池臭气的影响。”

而锦都物业方面则表示,目前物业公司没有对酒店的专用停车位收费,酒店可以“自行解决”停车场搬迁问题。

↑化粪池墙壁潮湿,墙角有积水

有关部门:2009年6月前建成的化粪池

小区范围内的由产权方负责维护管理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方表示,首先需要确认化粪池的建设是否有合法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建设的化粪池属于违规建设,需要恢复建筑原貌。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斌则认为,负三层化粪池产生的污水和臭气可能侵犯到了酒店的相邻权。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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