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的通知

青建城〔2020〕13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宁市、海东市城管局,西宁市水务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园林局:

2020年 1月13日下午17时37分,西宁市红十字公交站发生地面坍塌突发事件,截止目前,已造成9人死亡、1人失联。事件发生后,国务委员王勇、赵克志分别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成立西宁市“1·1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对应急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通知要求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扎实有效开展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重点

排查范围:全省设市城市和建制镇范围内城镇道路、桥梁、人行天桥(电梯)、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垃圾污水、园林广场、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及管 设施和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工地。

排查重点:城市、州府所在地城镇、县城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建制镇老旧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情况。重点围绕城镇湿陷性黄土地区房屋建筑、城市道路、市政公用管线及周边范围;城镇人防工程上方道路、市政公用管线及周边范围;人员密集场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及管 设施;城镇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范围。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城镇道路(隧道、涵洞)、公交站点是否存在沉降、塌陷、空鼓等不安全情况;协调配合人防部门排查城市道路下方人防工程对道路安全影响情况;各类道路市政窨井完整性安全性情况;城镇桥梁、人行天桥(电梯)落实检测和养护维护管理及安全评定情况;城镇照明路灯亮灯率和照度达标情况。

(二)城镇供水水质落实出厂水、管 水和管 末梢水检测规定情况,自来水厂、管 、加压泵站、二次供水等重点设施的管理和巡查情况;排水管 巡查和保通畅落实情况;重点对供水、排水管 漏损情况及老城区供排水管 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

(三)城镇燃气、供热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管理落实情况,重点对商场、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设施、新发展燃气用户和燃气管 、集中供热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整治燃气企业“无证”违法经营和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城镇燃气、供热企业能源保供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准备和抢维修落实情况。

(四)城镇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体安全、渗沥液处理、防火安全落实情况;污水处理厂设备安全运行、进出水水质检测、污水管 巡查维护情况。

(五)城市公园、广场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情况,重点对公园游览、防护、游乐、通信等设施设备的日常隐患排查、维修维护管理落实情况;节假日游览高峰期间安全保障落实情况。

(六)城镇环卫设施排查检修落实情况,在应对降雪低温天气时,城镇重点区域清雪防滑措施落实,保障城市交通畅通运行情况。

(七)城镇老旧小区建筑和管 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特别是督促房屋产权人承担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和供排水、燃气、供热管 设施运行情况。

(八)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工地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查处情况。

三、切实推进安全隐患大整治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时期。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日益增多,加之正值数九寒天,易发生低温、大风、降雪等灾害天气,对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和保障要求高,增加了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始终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扎实推进安全隐患大整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安排启动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并结合我厅去年12月印发的去冬今春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管理要点,对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梳理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清单,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明确整改主体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跟踪落实,严格执行事故隐患登记、 告、整改和销号制度,对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挂牌督办,做到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直至隐患治理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2020年3月1日前,西宁市、海东市等湿陷性黄土分布地区城市(镇)全面完成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其它地区同步推进,4月1日前全面完成。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各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要立即行动,全员动员,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明确带队领导、负责区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抓住关键领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摸清找准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要风险隐患,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控措施、拧紧责任链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因渎职、失职导致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凡发生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 告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息 送和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 告制度,禁止瞒 、漏 、迟 。发生险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指导和处置工作,确保科学有效应对处置紧急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健全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当前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请各地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期间需要反映的问题,及时 送我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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