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模式的主要控制点

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可以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而且很多项目已经采用了特许经营模式。

所谓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的核心是政府授权、社会资本投资、用户付费,在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开发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应重点把握如下控制点。

1、特许经营的流程

第一阶段:企业可以向县级以上城管局(装修垃圾处理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提交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议书,城管局提出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进行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并完善实施方案(涉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另由财政部门评估),城管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本级人民政府审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城管局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并予以公示,城管局与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三阶段:特许经营者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项目核准或审批等手续并进行投资建设。

第四阶段:履行特许经营协议并开展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2、特许经营的具体模式

BOT/R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BOOT/ROOT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移交):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BTO/RTO模式(建设-移交-运营):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并移交政府后,由政府授权其在一定期限内运营。

3、特许经营的范围和期限

特许经营的地理范围:主要明确项目辐射的地域或行政区划,比如城区100平方公里内,比如包含某某区、街镇等,地理范围界定越清晰越好。

特许经营的服务种类:主要明确项目处理哪些垃圾种类,按照装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的要求,项目尽可能包含装修垃圾、拆房垃圾(拆除垃圾或拆建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

特许经营的服务范围:主要明确项目是否实行收运处理一体化,收运环节由谁负责,还涉及不可回收利用的轻物质垃圾残渣和危险废弃物由谁负责处理,这也是项目非常核心的内容。

特许经营的建设内容:主要明确项目包括哪些建设内容,除了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生产线以外,还涉及到再生产品的开发,如再生环保砖、再生水稳、再生砂浆、再生混凝土、再生燃料棒、再生木塑板等等,具体根据项目实际而定。

特许经营的期限:按照规定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超过这个期限的很难批,项目尽量争取30年特许经营期限,将有利于项目资产估值。

4、特许经营的回 机制

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建设预算与装修垃圾处理价格直接关联,应高度重视。城投公司装修垃圾处理项目动则8亿、10亿,其中的套路,大家应该心知肚明。

装修垃圾保底量: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的量与城管部门监管力度直接关联,只有设置装修垃圾保底量,才能确保项目装修垃圾量符合最低设计要求,才能倒逼城管部门加强装修垃圾源头和运输监管。

装修垃圾处理单价:既要根据项目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成本定价也要参考市场定价,该定价需由城管部门发布为政府指导性定价,向全社会公布。但装修垃圾比较特殊,存量堆埋装修垃圾或者混合装修垃圾的处理难度非常大,应允许一事一议,特殊垃圾另行协商价格。

项目回 机制:不同于政府采购服务是由政府付费,而特许经营则是用户付费即装修垃圾产生者付费。项目向用户收费不足以覆盖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的,可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政府授予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其它开发经营权益。很多地方会把建筑垃圾收运、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作为补缺,或者延长特许经营期限,调整装修垃圾处理价格。

价格调整机制:特许经营协议中应该明确价格调整机制,多长期限调整一次,遇到什么情形可以进行价格调整。

项目土地价格:为了降低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风险,减少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可以在协议中明确土地为划拨,或在土地价格方面执行优惠政策。

项目资源化产品回购:政府投资的工程采购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品如再生骨料、再生砖等,部分城市已经要求强制性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产品,可减少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5、排他性和竞争性条款

排他性和独占性条款:项目公司应当与政府约定享有“排他性权利”,即在特许经营期间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的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权的任何部分都不能再授予其他方,以保证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权的排他性;同时项目公司应当与政府约定享有“独占经营的权利”,即要求政府保证不利用其行政地位自行或通过其指定的机构行使特许经营权的任何部分,以保证该特许经营权的独占性。

限制竞争条款:限制竞争条款可以和排他性和独占性条款结合来看待,排他性和独占性条款是保障特许经营者在特定区域,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而限制竞争条款是为了防止在特定区域以外政府另行设立过多的同类项目,以防止不必要的同类竞争性项目建设,导致过度竞争引起投资人预期经营收益的下降。为有效保障特许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应该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添加限制竞争的相关条款。特别注意,不要换一个名称又设一个同样的项目,比如特种垃圾资源化处理。

6、投资便利化

决策简化:由本级政府授权城管局建立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协调机制,实行问题一站式决策。

融资便利:金融机构支持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政府设立的环保产业基金、引导基金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财务支持,争取贴息、无息贷款支持。

项目优惠政策:土地、财税、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政策优惠。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2年3月19日
下一篇 2022年3月19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