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污水罐体倒塌是一场偶然事故?

12月3日17时19分许,浙江海宁市许村镇荡湾工业园区2号楼发生一起因污水罐体倒塌引发的事故,目前已经造成9人死亡,15人受伤。

当地政府经过初步调查确认,此次事故系印染厂污水厌氧罐倒塌后,倒塌罐体压倒蒸汽管后引发爆炸,并非此前所称的爆炸后引发罐体倒塌。

海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王建坤介绍,厌氧罐倒塌后,罐体内的污水一同倾泻出来,罐体碎片和污水冲击导致部分建筑物受损。对于引发罐体倒塌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事故污水罐为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洲印染)所有,涉事企业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龙洲印染的地方形象

龙洲印染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

这家公司位于海宁市许村镇园区,紧临杭州市余杭区,占地面积88000平方米,经营范围包括纺织品织造、印花、染整加工、纸管、尼龙袋制造。

龙洲印染算是许村镇的龙头企业,拥有员工595人、固定资产2.8亿、年产值3亿元。

其前身为许村印染总厂,创办于1983年,原本是一家镇办集体企业。1997年6月,其转制民营企业,注册资金1468万元,俞炳良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龙洲印染对外投资了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西部水处理有限公司。而俞炳良名下一度拥有6家公司,目前,其中四家已经注销。除了龙洲印染,他还是海宁市易昌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2017年,该公司因综合提升污水处理站及锅炉脱硫、脱硝技术,获得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820万元。但几乎在同一时间段,龙洲印染又多次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比如2015年6月,因“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被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处罚;2016年9月,因税务问题被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处罚;在2017年10月和2018年7月,又相继因超标排放废气、超标排放废水被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处罚;2018年8月,因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被海宁市公安局处罚。

龙洲印染的劣迹还不止于此,在更早的时期也是负面典范。

海宁许村镇位于河 密布的杭嘉湖平原,印染纺织行业是当地支柱产业。曾经,许村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都自备燃煤锅炉产生热量供应生产,由此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为避免环境恶化和资源浪费,海宁市政府在2003年委托专业机构对许村工业园区制定《热力规划》,要求园区内实行热电联产,企业自备的燃煤小锅炉停止运转并拆除。但是,龙洲印染因拒绝拆除自备锅炉。

龙洲印染是当地规模最大的印染企业,也是当时园区内污染企业的“龙头老大”,每年的煤炭消耗量以及固体废物排放量均居区内企业之首。

2006年,《热力规划》制定的3年后,龙洲印染非但没有执行规划,拆除锅炉,反而一步步加大了违法的步伐,未批先建,建成了2台20吨锅炉,又擅自在锅炉上安装了2台1500千瓦的汽轮发电机组脱 发电。

事实上,脱 运行,安全隐患很大,一旦锅炉发生问题,突然跳闸,会引起剧烈爆炸,这无异于一个巨大的“定时炸弹”。其时,龙洲印染董事长俞炳良曾在媒体面前承认脱 运行。

当年,龙洲印染被人民 点名批评是“合上闸门,揿下电钮,脱 发电”。

龙洲印染酿成今天的事故,是偶然还是必然?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重大事故发生之后,污染治理问题都会成为大众最关心的问题。

在海宁罐体倒塌事故现场,倒塌的污水罐残骸散落一地,大量黑色污水在地面流淌,同污渍混合在一起,形成了大量污泥。

在涉事企业污水处理站,一白色罐体倒塌在厂区内,罐体的大部分倒在附近河道上面,污水流进小河,河面上有一些黑色的漂浮物和碎屑。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海宁潮乡应急救援队队员称,发生坍塌的污水罐高十数米,宽度可达4间厂房的宽度,容量最大达14万吨,坍塌前都是满的,里面的水都是染布后的废水,有色素。

某印染企业人士表示,印染污水的泄漏,后续处理比较复杂。据悉,印染废水是较难处理的工业废水之一,里面含有的很多物质难以降解。

对于现在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暂时停止运行,污水全部暂存于事故应急池当中。

当地已经启动了伤亡救助、心理干预等工作,同时启动水体污染防治应急预案,持续对相关河道水质进行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

12月4日,海宁召开全市紧急会议并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特别针对全市印染企业及类似高危行业进行全覆盖逐户排查整改。

这次事故,以及天津大爆炸、响水工厂爆炸等近几年的重大事故中,涉事企业都在环保上劣迹斑斑。

比如天津大爆炸的涉事企业–瑞海公司,出事项目的环评 告疑点重重,该 告认为该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但同时又称该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无独有偶,响水工厂爆炸事故中的涉事企业–天嘉宜化工,也存在环评 告弄虚作假的问题。

与此同时,这几家企业都存在大量长期贮存危险废物的问题。天嘉宜化工更在2016-2018这两年时间中被环保部门处罚过7次,处罚原因为违反大气污染管理制度、违反固态废物管理、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显然,环保和安全都代表着企业的管理水准,一家环保上是违法“惯犯”的企业,安全记录往往也好不到哪去。反过来也一样。

此次海宁罐体倒塌,又一次给有关部门敲响了警钟:安全和环保是不能割裂的,也必须都引起足够的重视。

早就有专业人士指出,应整合现有安全、环保等部门涉及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管控的行政监管职能,建立统一的、与重大事故安全监管和环境风险防控紧密衔接的事故风险应对处置体系。

安全面前无小事,高危行业安全排查的重点,更应该是这些“惯犯”最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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