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环保卫士|一起守护碧水蓝天(八)

近日,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发起的“带你走近环保卫士,和我们一起守护蓝天”活动在微博上如火如荼进行活动刚一上线就受到了 友们的广泛关注。“和我们一起守护蓝天”活动目的是向广大市民传播绿色环保理念,积极支持参与环保行动。

本期京环君将带你走近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

冯志军

冯志军

现任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中共党员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长年奋战在执法一线,每项工作都能“信得过”、“过得硬”。 为配合媒体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和问题,该同志经常明查、暗访,参与完成了数十次曝光行动,仅从2013到2016的三年里,他处罚的案件就超过140件,罚款600多万元。

政治意识强,思想上进,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政治立场鲜明,原则性强,要求自己严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11年自部队转业开始从事环境监察工作,处处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着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作风,坚持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工作态度,是一名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优秀环境监察人员。6年来,该同志坚守在一线执法岗位,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赢得了领导同事和群众的认可和表扬。

思想进步,政治觉悟强

该同志在政治思想方面积极向上,能够矢志不渝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行动准则。在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中,都能坚持个人自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讨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在工作中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始终,并时刻能够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业务过硬,工作扎实

在业务方面,该同志踏实肯干,兢兢业业,具有较强的创造性和进取精神。一是在工作中注重学习,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请教,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加强对环保政策及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高标准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他长年奋战在执法第一线,每项工作都能“信得过”、“过得硬”。他先后参与过APEC、大阅兵、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大型专项空气质量保障活动,期间连续加班,不叫苦、不喊累,始终战斗在环保执法阵地最前沿。为配合媒体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和问题,该同志经常明查、暗访,参与完成了数十次曝光行动,在中央电视台、北京新闻、法治进行时等栏目进行过播 。

仅从2013到2016的三年里,他处罚的案件就超过140件,罚款600多万元。此外,还配合媒体对主动停产的化工企业进行正面 道,通过正反两面宣传,对企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与引领作用。在2017年,该同志与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联合办理环境污染行政拘留第一案,其连续几天加班,走访、查阅并调取了大量的证据,为全市办理此类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那是2017年3月4日,冯志军与同事到门头沟区进行日常检查,车行路过门头沟区滨河路时,他看到有一个烟囱冒的烟有些发黄,他马上意识到这可能是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出了问题,于是顺着烟囱找到了问题单位——北京华源热力管 有限公司门头沟公司位于滨河路蓝龙小区的锅炉房。经查,该锅炉房使用一台2014年投用的4蒸吨燃煤锅炉,装有多管旋风脱硫除尘器,使用添加碱片作为脱硫剂,有相应的操作规程。但现场检查时锅炉房内已没有碱片,操作工承认从上一班起已经没有碱片,但公司领导一直没给送来。经现场PH试纸检测,脱硫碱池内的水PH值在4-5之间,呈酸性。

冯志军同志马上意识到,此时的情形与《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中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基本吻合,他立即联系门头沟区环保局对该锅炉房的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结果为二氧化硫折算排放深度222mg/m3,远远超过了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20 mg/m3,由此进一步佐证了该锅炉房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行为。

随后,冯志军同志在当天对该锅炉房的司炉工、供热生产部副经理、安监部经理等三人分别制作了现场笔录,并于当日立案。最终此案由我局对该单位罚款二万元,并移送公安部门,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对其供热生产部副经理赵刚进行10日行政拘留。三是在工作中勇于担当,识大体、顾大局。作为监察四科的副科长,他勇于挑起科室重担,主动克服科室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困难,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毫无怨言,且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带领科室人员在各项专项执法任务中取得较好成绩。

边干边学,不断进步

环境监察工作对法律法规要求高,新标准、新规章不断出台,不论工作多么繁忙,冯志军同志一直坚持边干边学,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4个配套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标准。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运用能力,为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处罚环保违法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能融会贯通,对环境监察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是积极主动地寻找方法对策,不等不靠。经办的案件多次作为优秀案例在总队进行讲解。

廉洁奉公,群众基础牢固

在党风廉政方面,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该同志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廉政准则,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道德底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不吃、不拿、不贪、不占,远离低级趣味,做到修身务实,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周围同志打成一片,和各科室关系融洽,具有较深厚扎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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