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坍塌、物种入侵、擅倒垃圾……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宜居城市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上海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生态环境治理,助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生态宜居城市。

河堤坍塌?

诉前检察建议助力水岸修复

“奉贤区某镇某村11号河河道清淤后未加固河堤,导致部分河堤坍塌,河堤旁水泥路路基流空……”今年年初,一位奉贤区人大代表向奉贤区检察院反映。

同样的问题,崇明区检察院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收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农田东边这条河原来没有那么宽的!河岸没有做保塌,泥土都掉到河里去了,河脏了农田旁的路也没了,前几年还有人栽倒在河里呢……”

农村河道是河 水系的基本组成和毛细血管,具有防洪除涝、灌溉排水、水源保障等水利功能,也是农村生态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两区检察院立即走访两区属地政府,核实情况。

奉贤区涉案坍塌的河堤

崇明区涉案坍塌的河堤

经查,两条涉案河道均为村级河道,由于疏浚河道清淤后未加固河岸,导致河岸出现坍塌,不仅造成河堤及道路受损,还危及群众出行安全。

奉贤区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属地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为此,奉贤区检察院走访属地政府,协同区河长办先后三次至现场调查河堤坍塌和路基流空情况,并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属地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制定方案,有效解决该河道河堤坍塌问题,实现水岸同治等。

崇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现场调查

崇明区检察院积极与属地镇政府沟通磋商,并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属地镇政府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河岸坍塌问题,防止水土流失。

两处涉案坍塌河堤经过整改后

目前,两地属地镇政府均已对河道实施岸坡加固工程,塌陷问题已得到解决。近日,崇明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的检察官到现场对岸坡加固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涉案河道已进行加固处理,加固长度共计300米,河道水岸环境得到修复。

河岸发现福寿螺?

公益诉讼助力守护生态安全

每年夏初时,农田、池塘、河岸两侧或多或少能看见一簇簇粉色颗粒状小团,这就是福寿螺幼卵。长成后的福寿螺与田螺相似,但危害性却远胜之。福寿螺会在水生系统、人类健康及市容环境等方面侵害社会公共利益。2000年,福寿螺被列为世界100种恶性外来入侵物种之一;2003年,其被列入首批入侵我国的16种“危害最大的外来物种”清单。

浦东新区辖区内部分

河道附着福寿螺卵

今年以来,浦东新区检察院针对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集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官通过联系举 人、询问当地居民、走访属地居委会,多次至实地河道勘查并拍摄大量水域照片等方式固定证据形成了翔实的调查材料。

浦东新区检察院进行现场筛查排摸

近期,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排查辖区内水域和周边福寿螺及卵块分布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集中清除,防止福寿螺进一步繁殖和蔓延。

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函复已组织河道养护单位开展人工捕螺摘卵工作,加强全水系排查清除工作,严格控制水系流通区域的扩散蔓延,并加强河道巡查养护,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开展科学防治工作。

徐汇区检察院部分河道现场取证照片

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福寿螺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徐汇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依法展开现场走访查看,发现徐汇区部分河道堤岸、挺水植物茎叶及船体上附着有粉红色的椭圆形卵块。通过查阅相关生物文献和名录,检察官最终确认这些卵块是福寿螺卵。

为了防止福寿螺进一步繁殖和蔓延,还市民一片清净的河道,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1月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加强排查和清除、巡查和监测、宣传和引导等建议。

近日,徐汇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这些河道进行回访,发现福寿螺卵块蔓延情况已得到明显改善,河道恢复了往日的洁净,景色也变得更为宜人。

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预防外来物种入侵既攸关国家安全,也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国家安全的守护者,公共利益的捍卫者,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擅倒垃圾?

检察机关推动及时清运

“奉贤一村庄空地上突然出现巨大坑塘,不断有人往里偷到垃圾,泛出阵阵恶臭……”奉贤区检察院发现 上这段文字后,立即组成检察官办案组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奉贤区检察院发现擅倒垃圾线索后,前往现场踏勘。

针对了解到的具体情况,奉贤区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职责,指导、帮助村委会加强对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使用等。属地政府书面回复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已对两个垃圾点位及时清运,针对前期下雨导致坑内形成的积水,已通过槽罐车进行抽取运处置。相关部门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涉事两家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相应处罚。

涉案两个点位整改后

经奉贤区检察院跟进调查核实,涉案两个点位垃圾均被清理干净,一处设置了明显告示牌禁止乱扔垃圾,相关地面种植了绿色植物,现场可见有人正在耕种;另一处设置了拦截设施,防止车辆进入投放垃圾,地面种植了蔬菜及桃树。

下一步,上海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供稿:浦东检察、徐汇检察、奉贤检察、崇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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